广
东 教 育 学 院
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班新生入学须知
新同学:
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,你已被我院录取,欢迎你到我院学习。现将入学注册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入学注册时间:
个别如确有特殊原因要求推迟报到者,必须提前向学院招生办提出申请(联系电话020-34113327,或电子邮件zsb@gdei.edu.cn),经批准后允许推迟报到。申请推迟时间最长只能两个星期。到期仍未报到者,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,并上报省招生办办理注销录取手续。
二、报到地点:校本部。地址: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(广州客村立交桥脚)。
乘车办法:在省汽车站、流花汽车站、广州火车站和芳村客运站均可乘坐地铁2号线,或在广州火车东站、天河客运站乘坐地铁3号线在客村站B出口出站后往右走约
在报到当天上午8时至下午5时30分,学院在地铁客村站B出口设有新生接待站。
三、新生在入学报到前,必须持《新生录取通知书》到所在县(区)招生办公室领取本人高中阶段档案,并自带档案到学校,报到时缴交。
四、根据有关文件规定,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
1、选择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须持《新生录取通知书》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。
户口迁入学院的地址为: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(广东教育学院)。《户口迁移证》上的姓名、出生年月必须与《新生录取通知书》、新生录取名册相一致,不能有错别字、同音字或异体字,出生地、籍贯(省~县)不能缺少。《户口迁移证》必须加盖迁出派出所的公章。
2、选择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也须持《录取通知书》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,公安派出所在《录取通知书》上填写该学生的居民身份证号码,并加盖户口专用章。
3、学生在校期间,不得迁移户口。已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毕业生,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,凭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办理。
五、新生凭《新生录取通知书》、本人档案、《户口迁移证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办理注册手续。党、团员要带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,并缴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半身相片五张。选择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,还必须将《新生录取通知书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、近期免冠小一寸像片1张和身份证复印件2份在报到时交学院保卫处办理入户手续。
六、 2008年新生各项收费执行广东省物价局、广东省教育厅、广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粤价[2007]186号文规定的标准,详细情况请见《2008年普通专科新生缴费指南》。请按指定的缴费方式缴纳各项费用。新生报到时未按要求交清应缴交各项费用者,不予办理注册手续。
七、床上用品和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自行解决。有条件并要求走读的新生,请在
八、我院对特困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、特困补助、勤工助学、奖学金等扶助措施,新生入学后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提出申请,学院将按规定的手续审批。
九、联系方式:
联系电话:020-34113327(学院招生办公室)
020-34113360,34115011(学院学生工作处)
020-34114466(学院学生工作处传真号码)
电子邮箱:zsb@gdei.edu.cn
(学院招生办公室)
xsc@gdei.edu.cn (学院学生工作处)
请在报到途中注意人身安全和保管好自己的财物。
祝你一路顺利!
广东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
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