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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教育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章程

一、研究会宗旨
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,以江泽民同志"三个代表"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唱响主旋律,打好主动仗,促进改革发展,维护社会稳定和活动方针,认真贯彻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。以"抓住机遇,加快改革发展"为主题,把我院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实处,营造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学术气氛,活跃校园文化,促进学院的稳定和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。
二、组织结构
"广东教育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"是"广东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"的一个分会,由学院党委直接领导。研究会设会长1名、副会长若干名、常务理事2名、理事若干名。
三、研究会会员组成
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会员分教工组和学生组。
教工组会员:学院党政领导、各系党总支书记(或副书记)、直属支部书记、政治辅导员、德育教师和党委机关各部门、学院办公室、教务处、政法系、马列室等单位的负责人是当然会员;此外,凡有兴趣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我院教职工均可申请入会。
学生组会员:经过入会手续的在校学生。
四、入会手续
申请加入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的同志,须先填写"入会申请表",由系总支(教工会员由部门领导)推荐,经学院党委宣传部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审批,方可成为正式会员。
五、会员守则
1、热爱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和支持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事业;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2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,特别是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。
3、深入调查研究,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,为学院教学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和文化氛围。
4、积极并按时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事先请假,无故缺席违反纪律者,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5、每次研讨会必须提交一篇(或多篇)论文,并参与研讨,不交论文累计达两篇者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6、会员入会时须一次性缴纳会费10元。
六、研究会负责人职责
研究会主要负责人任期三年,任职期间主要职责如下:
1、根据上级布置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每年的理论研讨计划。
2、组织召开研讨会和年会。
3、组织研究会成员参加社会实践活动(例如参观学习、校际交流等)。
4、认真审阅研究会成员提交的论文并进行评奖,负责把优秀论文推荐到省、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年会及有关学术团体进行交流。
5、审批会员资格。

广 东 教 育 学 院
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
2001年4月

 

 

主办单位:
广东教育学院党委宣传部
电...话:
(020)34113330
地 ...址:
新港西路西单北大街110号
邮政编码:
510303
网....址:
http://www.djyj.com.cn
电子邮箱:
djyj@djyj.com.cn
备....案:
粤icp备010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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